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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順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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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陳秀雲 - 最新消息 | 2019-03-12 | 點閱數: 472

說明:

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8412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

二、申請方式:

1.填妥申請表格

2.小學生於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 分以上。(國小生無等第分數者,日常生活表現評語需為正向且無違規事),且無不良行為。

三、申請資料

1.參與公益活動之事項與時數證明資料(公益活動時數以106年以後為主)。

2.參與公益活動照片或資料(請簡要)。

3.參與公益活動之單位推薦函一封。

4.參與公益活動之心得感想(200字以內,手寫、打字均可)填寫於申請表格。

5.學校成績單,總分位置清楚標示。

(以上相關圖片、文件請裝訂編列或檔名命名清楚編列)

四、詳細申請辦法、申請表請參閱附件。

  • 申請辦法.pdf
    1) 申請辦法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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