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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順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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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陳秀雲 - 最新消息 | 2019-01-30 | 點閱數: 542

說明:

一、參選資格:

(一)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 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 (二)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
二、獎勵:

(一)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、優選二人、佳作三人。

1. 教師組戲劇劇本,特優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、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、佳 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;短篇小說,特優獎金新臺幣九萬元、優選每人獎金 新臺幣七萬元、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;散文、詩詞、童話,特優獎金新 臺幣八萬元、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、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。

2.學生組戲劇劇本,特優獎金新臺幣七萬元、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、佳作 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;短篇小說,特優獎金新臺幣六萬元、優選每人獎金新 臺幣四萬元、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二萬元;散文、詩詞,特優獎金新臺幣五萬 元、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、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一萬元。

3.前二目錄取者,並致贈獎狀或獎牌。

(二)前款錄取名額得一部或全部從缺。各組各項目之特優、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, 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人。 

三、參選辦法:

受理期間:由主辦單位於每年三月前公告受理期間。 

四、詳細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。

  • -教育部文藝創作實施要點.pdf
    1) -教育部文藝創作實施要點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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