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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順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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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葉宗豪 - 最新消息 | 2017-03-16 | 點閱數: 476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,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,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。

二、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、國中、國小學生,表揚類別區分為「藝文競賽類」(美術、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偶戲)、「語文競賽類」、「數理競賽類」及「其他」。

三、本次提報對象為1055月至1063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,表揚標準如下:

()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,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。

()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,獲得前三名或特優(或最高等級),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。

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,請於 3/23 (四)前逕洽學務處學生活動組葉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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