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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順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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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 訪客 - 最新消息 | 2015-04-14 | 點閱數: 471

請參閱附檔

  • 教育部函釋,教師得視需要合併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,每次以1小時為度.pdf
    1) 教育部函釋,教師得視需要合併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,每次以1小時為度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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