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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順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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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陳秀雲 - 最新消息 | 2026-01-19 | 點閱數: 67

說明:

一、受理時間: 即日起至11536(星期五)前提送 (親送、郵寄正本)

二、受理單位:  申請人(學生)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 

三、受理文件: 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。 

四、受理對象:  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,符合該須知臚列之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(如下說明)

(一)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。
(二)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。

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、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。

五、以上如有疑義請電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臺南市政府承辦專線 06-2991111 轉分機 8952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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